采用高性能水泥复合砂浆钢筋网加固混凝土结构时,采用的结构分析方法应遵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规定的结构分析基本原则。一般情况下,应采用线弹性方法计算结构的作用效应。
采用高性能水泥复合砂浆钢筋网加固混凝土结构,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的验算和设计:
1、结构上的作用,应经调查或检测核实,并应按《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中的方法确定其标准值或代表值。
2、被加固结构、构件的作用效应,应按下列要求确定:
1)、结构的计算简图,应符合其实际受力和构造状况;
2)、作用效应组合和组合值系数以及作用的分项系数,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0的规定确定,并应考虑由于实际荷载偏心、结构变形、温度作用、地基不均匀沉降等造成的附加内力。
3、结构、构件的尺寸,对原有部分宜采用实测值;对新增部分,可采用加固设计文件给出的名义值。
4、原构件的混凝土强度等级和受力钢筋抗拉强度标准值应按下列规定取值:
1)原结构材料没有产生性能退化并满足原设计要求时,可采用原设计的标准值;
2)原结构材料存在性能退化(如遭遇火灾后)或不符合原设计要求时,应采用检测结果推定的标准值。
5、加固材料的性能和质量,应按本规程第4章的规定检验合格,其强度的标准值、设计值应按本规程各相关章节的规定采用。
6、验算结构、构件承载力时,应考虑原结构在加固时的实际受力状况,即原构件的应力超前和加固部分的应变滞后特点,以及加固部分与原结构共同工作程度。
7、抗震设防区结构、构件的加固,除应满足承载力要求外,尚应复核其抗震能力,应在设计、计算和构造上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0、《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和《建筑抗震加固技术规程》JGJ116的规定和要求。不应存在因局部加强或刚度突变而形成的新薄弱部位,同时,还应考虑结构刚度增大而导致地震作用效应增大的影响。